西安科技大学2008年艺术类录取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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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西安科技大学 2007-12-26 17:25:51 |
评分与录取 我校招生考试工作组织严谨,题库由专人负责,考点随机抽取;评分由专家组制定标准、学校纪委全程监督,专业课教师集体阅卷;凡参加考试者,考试成绩将在4月初以前,在学校招生网站(http://zs.xust.edu.cn)上公布;成绩合格者学校招生办寄发“高等院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”(合格考生在全国及本省的排名,以公布的信息为准,不设电话查询)。 学校根据合格考生报考志愿和各省生源情况,制定分省计划,按(专业课70%+文化课30%)综合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,德智体全面衡量,择优录取。 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专业课考试复查,凡发现不符合条件、有舞弊作假者,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。 联系地址:西安市雁塔中路58号 西安科技大学招生办 邮编: 710054 电话:029--85583041 招生网: http://zs.xust.edu.cn 招办邮箱:zsb@xust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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